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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新规:执法人员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近日,山西、福建两省在修订行政执法条例过程中都提出将禁止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钓鱼执法”。尚法新闻(ID:zgsbfzzk)注意到,2009年上海孙中界事件发生后,“钓鱼执法”仍然存在。但近年来,已经有越来越多的省份都开始禁止“钓鱼执法”。
6月1日,交通运输部将开始实施新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其中规定执法人员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孙中界断指自证清白
尚法新闻(ID:zgsbfzzk)注意到,2009年上海的孙中界事件使国内行政执法中的钓鱼执法现象浮出水面。2009年10月14日,孙中界好心搭载“路人”,却遭遇上海原南汇区交管执法部门“钓鱼”扣车。当晚,孙中界不惜砍断手指自证清白,从而引发舆论的强烈关注。事后,该事件调查组发现,当晚孙中界所载“路人”实为“暗乘”——即假装乘客上黑车,然后将司机指引到执法地点,在司机收钱的瞬间,执法人员实施抓捕,人赃并获。
经过两轮调查,孙中界被证明清白。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在新闻通气会上通报“联合调查组”关于10月14日“孙中界事件”的调查报告和区政府关于此事件的处理意见,认为有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使用了不正当取证手段。
0 已被阅读了13481次 楼主 2019-05-30 19: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