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市人民法院、赵小超院长:
诉求:请贵单位尊重最高法的要求,将非法挂牌“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怀仁分院”的怀仁仁德医院和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的“非法挂牌案”出具最高法需要的具体信息(最高法信息内容截图后附)。
事实与理由:
事实:1、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市仁德医院非法悬挂“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怀仁分院”系非法行为。此事,引发官司。对此,怀仁市人民法院不该受理却进行了受理。之所以不该受理,因为:双方虽有所谓的合作合同,但,该合同并无合法基础。原因:根据党的领导制定的政策,公立医院异地设立分院时,必须经过公立医院所在市级、省级主管部门的审批通过方可。而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在异地设立分院未经审批通过,并且,诉讼当时,仁德医院已经没有一个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工作人员。对此毫无合法基础的所谓“合作合同”,当地法院居然受理并作出“仁德医院胜诉”的不法判决。实际上,当时及当下,且不说仁德医院存在大量其他问题,仅就“非法挂牌”一项,仁德医院纯粹是挂羊头卖狗肉,用公立“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的牌子欺骗当地群众。2、针对上述内容,本人曾经于2024年1月8日直接致信贵单位。截止今天,已经96天过去了。贵单位和赵小超院长从未作出任何回应。此举,怀仁法院已经违反了《信访工作条例》和《宪法》精神。3、以上事实证明,怀仁法院不但对“大同三医院怀仁分院非法挂牌”一案存在问题,并且,知法犯法,公然对抗党中央制订的《信访工作条例》和我国《宪法》。怀仁法院不但存在对抗我国法律的实际表现,而且悍然展示了他们的“官僚主义”和“蔑视群众监督”的工作作风。4、上述事实,当地法院涉嫌“胡乱受理、胡乱判决”,主审法官毫无政治忠诚,明显架空党的领导,明显脱离党的指导思想,视法纪规则为游戏规则,践踏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践踏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以上内容,经本人向最高法信访后,最高法要求本人提供有关信息(最高法信息内容截图后附)。据此,有了此信。请贵单位践行政治忠诚,尊重我国《宪法》和党中央制订的《信访工作条例》,听党的话,尊重国家法律,满足最高法的短信要求,积极作出负责任的回复。
附:最高法短信内容
实名举报人:海忠奎
2024年4月12日